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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2006典藏馆 | 2003年04月01日,潘美辰盜賣柯以敏? 常喜告定了~自由時報
  • 楼主: yuki |查看: 1500|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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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 发表于 2003-4-1 0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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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美辰盜賣柯以敏? 常喜告定了〈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03/4/1〉

〔記者林佳宏╱台北報導〕潘美辰在新專輯中收錄一首跟柯以敏的合唱曲「我想有個家」,在忘記事前先知會柯以敏唱片公司的同意下,就直接在市面上發行販售,引來潘美辰侵權盜用柯以敏聲音的誤會,而常喜唱片上週五已委託律師寄出律師函,正式向潘美辰跟發行該專輯的新力唱片同時提出民事訴訟賠償,展開一場智慧財產權的保衛大戰!
 潘美辰的新歌加精選「我可以為你擋死」,在專輯最後收錄一首「我想有個家」,並註明是潘美辰與柯以敏關懷對唱,獻給九二一地震全新主題曲。

 而柯以敏的歌聲出現在潘美辰的專輯中,引來柯以敏所屬唱片公司的質疑,常喜唱片企宣統籌黃昭榕說,潘美辰出專輯第一次發稿中提到跟柯以敏合唱,唱片公司是看了報紙才知道有這件事,潘美辰事先完全沒有做到任何告知的動作。

 黃昭榕強調,常喜唱片跟柯以敏簽的是全世界的經紀約,姑且先不論潘美辰跟柯以敏的私人交情,潘美辰為了省下製作費所做的侵權行為,等於是盜用常喜唱片所屬歌手的聲音。

 常喜唱片針對這件「侵權」的行為,黃昭榕說,常喜要先告潘美辰,再告新力唱片,因為潘美辰在沒有事先告知下,已經購成「侵權」的行為,而新力唱片是發行公司,沒有盡到督導的職責,也有相對的連帶責任。上週五,常喜唱片已委託律師向潘美辰跟新力唱片寄出律師函。

 潘美辰對於個人的「疏忽」,上週已親自到常喜唱片說明情況,她表示個人會負起責任,不過,這件事跟新力完全無關,希望不要影響她跟新力間的合作。

 潘美辰表示,她會在專輯中收錄「我想有個家」這首合唱曲,主要是因為想幫助柯以敏進軍中國市場,她說,因為當初她在台中成立音樂學苑時,邀請柯以敏擔任學苑的講師,柯以敏很講義氣地就答應了,所以現在柯以敏需要幫忙,她義不容辭回饋。

 只是沒有想到,一個善意的幫忙,在個人疏忽之下,會演變成侵權行為,甚至還要對簿公堂。

 當事人之一的柯以敏,針對此事始終保持緘默,表示一切完全交由公司處理。

 據悉,潘美辰表示她有告知柯以敏,而柯以敏則回應並不知情,兩人說法「各說各話」,潘美辰跟柯以敏的友情是否禁得起考驗,面對事情的態度則是主要關鍵。

 而新力唱片國內部總監劉天健表示,新力唱片已收到律師函,經過跟公司的法務部門討論之後,得知新力跟潘美辰的合作模式,是以唱片公司跟製作公司的合約,其中合約有明確註明一條,就是製作公司必須處理所有版權問題,才會交母帶給唱片公司發行,所以整個事情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新力唱片是不須負法律責任的。



哎呀,看到事情還是發展成這樣,真的是會影響心情耶!但願潘美好好處理,畢竟這是她自己寫的歌,因為自己寫的歌惹來法律問題,真的是沒聽過;好不容易盼來的專輯,但願不要有不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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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3 01:37:23 |只看该作者

尖尖的声音!难听死!

原版本"我想有个家",我个人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听,921版本听起都没有家的感觉,
因为加入柯以敏的声音,整首歌听起来有点烦,尖尖的声音!难听死!
再加上这件事,我对她声音更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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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3 14:21:06 |只看该作者

潘美辰柯以敏为一首歌反目

潘美辰柯以敏为一首歌反目

(2003-04-01)

(台北讯)柯以敏和潘美辰两好友为一首歌曲要对薄公堂。

5年没出片的潘美辰,最近推出新专辑并收录一首她疑是她在4年前与好朋友柯以敏为“921”拯灾义唱的《我想有个家》。

可是,柯以敏却指她完全不知情,还很不爽地要求所属的“常喜音乐”为她讨回一个公道。她生气地说:“为什么潘美辰要用我的名字都不告诉我一声?我希望公司帮我告她。”柯的唱片公司经一番调查后,已与律师研究,不排除会对潘采取法律行动。  

据最新一期《时报周刊》的报道,柯以敏起初怀疑这首歌是她与潘美辰出席义演时,被偷录的。但专辑面市后,唱片公司发现是在录音室内“好好”唱的。

虽然唱片公司还无法确定这首歌曲是不是4年前义唱时收录的,但企划统筹黄昭榕说:“整件事从头到尾没有被告知,站在保护公司权益和歌手的立场,我们当然会加紧脚步,和律师研究后向潘美辰表明公司的立场。”

不过,柯以敏接受《时》的访问时,却冷静地说:“我的唱片公司正帮我处理,会为我争取应该有的权益。”

她接着强调,与潘美辰的友谊不会因这件事而动摇。

相反的,她说对薄公堂是她与潘所属的唱片公司的事,绝对不会影响两人的交情。 她还告诉记者,在中国演唱期间,在当地已有知名度的潘美辰对她非常照顾,不但找她当嘉宾还主动介绍当地媒体给她认识。所以,当潘在台中的歌唱学院开幕时,柯也特地前去帮忙剪彩。不料,如此深厚的友谊,却会因为一首歌曲而可能不保。

潘美辰所属公司:柯以敏曾说拿去用吧!

听到柯以敏请公司出面告潘美辰,潘美辰的公司企划统筹何厚华非常惊讶。

他说:“我们有知会柯以敏本人啊!”

而选择把《我想有个家》合唱曲收录在潘美辰的新专辑中,何厚华说是因为两人的私交不错,再者,潘知道柯一直很想在中国发展后,想到自己的《我想有个家》在中国的传唱度很高,才决定把这首歌收录在专辑中。出发点也是希望能帮好朋友柯以敏打响在中国的名气。

他失望地说:“是我亲自向柯以敏提起这个收录两人合唱曲的想法,当时,她还很有义气说:‘就拿去用吧!’。”

他也表示,当初并不知道柯与“常喜音乐”还有唱片和经纪合约,而柯也没有向他提起。

“如果早知道,也不会有这个状况发生。”

事到如今,他说公司不会逃避,会努力与对方沟通,寻求理想的解决方法。

2003-04-01《联合晚报》(编辑:冯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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