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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th 发表于 2003-10-26 07: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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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一》

从 good136138 的讨论话题,引起我来一写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虽然个人认识潘美辰的歌声刚邁进第三年,只了解她点点滴滴吧,所以不要过於认真的相信文章内容啊!一切只属个人理解而矣!
*****
從下述资料可以肯定潘美辰在一九九六年在台湾信义租了办公室作为乐之殿工作室该没有错了:
*****
沉寂四年官司缠身 历尽艰辛潘美辰复出(附图)
2000年08月02日11:36  新快报
  4年前,潘美辰在台湾信义租了办公室作为工作室,将房子重新装潢整修,退租时,房东见房子变样,极为不悦,双方各持己见,对簿公堂,这个官司就拖了三四年,让潘美辰在乐坛沉寂了许久。日前她向传媒表示:“再一个月,官司就可了结,到时候我会召开记者会,跟大家说清楚这些年我到底发生什么事,这么低调。”

  这几年对潘美辰来说,的确多事,包括被歹徒勒索、高级房车无故在停车场被压扁、与哥哥潘协庆的手足之情由浓转淡,就连开设的歌唱训练班,到最后也无疾而终。

  潘美辰说:“这几年我这么低调,都是官司的关系,这段时间我在内地工作比较多,一个月几乎有二十来天的时间都呆在内地,你看我的国语有没有进步?”

  官司告一段落后,潘美辰就要宣布推出新专辑的消息了。(汪汪)
*****

http://ent.sina.com.cn/star/mainland/2000-08-02/12220.html


另外,有关潘美辰的乐之殿工作室该曾经设於不同的地点,曾经搬迁数次吧,她的乐之殿曾发行《歌友俱乐部会刊》:

乐之殿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音乐总监:潘美辰
统筹:冷輝雄
制作群:潘美辰 、 洪敬堯 、 何映达 、 潘协庆
制作协力:黃秦芳
编曲顾问:洪敬堯 、 钱幽兰
策划:李孟霓
特别助理:张玉祺
造型设计:潘协庆 、 张靖兒
电脑会计部:高秋银
歌迷版权:高秋银 、 黄秦芳
特约摄影:吳明毅
乐之殿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TEL : 02-7325321 。 FAX : 02-7329655
台北邮政 36-372 号信箱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33 号 6 樓

*****
上述的当然已是陈年资料,我也弄不清楚上述地址是不是涉及官司的信义办公室?只作参考吧。

十分遗憾,自己再没有机会踏足她当年每一处工作的办工室了,据说,在一支潘美辰与孙耀威合唱的 MTV《就当我们的爱不曾发生过》有一些埸景是於乐之殿外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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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7 07:10:23 |只看该作者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二》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二》

谈及乐之殿工作室的一些地址,除了乐之殿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33 号 6 楼之外,大概二零零一年四月吧,我从网上搜查潘美辰的资料曾经有下述另一个地址:


「明星地址:潘美辰
台北市松慧路 200 巷 11-7 号 7 楼乐之殿音乐工作室」


这该是一个更早期一点的办公室吧,而在乐之殿的《歌友俱乐部会刊》一九九六年八月之封面内页,有如下的通告:

「乐之殿 搬家了
新电话:02-7325321
新传真:02-7329655
新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33 号 6 楼」


一些剪报的资料:
潘美辰工作室乔迁
记者褚鸿莲台北报导
潘美辰的「乐之殿」工作室,在她全心经营了两年後,昨天搬了个又大、又新的「家」,乔迁之日,港、台歌坛的好友们巫启贤、杜德伟、王中平、孙耀威、陈明真等,都带著鲜花、盆景亲临道贺,生了病的邝美云則以电话致意。潘美辰「乐之殿」工作室,终於在自己精心策划下重新出发。


抱歉的是,我依然没法搞清楚,潘美辰的「乐之殿」工作室是从那里迁往何处!我的猜测可能是房事官司里的信义区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再去追查一下!
来个「大。搜。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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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7 18:13:42 |只看该作者
每次看你发的东西都好多~颜色也很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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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8 03:20:23 |只看该作者

Hello, hengheng :)

How are you?
Do you still have to wake up early?
Being an early bird, you must have a lot of delicious worms to your taste!
ha.....ha....ha.....
Just kidding!


~颜色鲜艳~
It's just because.....
See the sky
Hear Pan Mei sing
Dancing my soul all the way!
No rainy days
Only sunshine
Brightening all my darkest n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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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9 06:07:48 |只看该作者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三》。附图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三》
╭★☆~潘美辰~☆★╮
  更多的剪报的资料:

《一》
潘美辰乔迁工作室 雄心勃勃
潘美辰音乐工作室「乐之殿」昨〔二十九〕天乔迁并扩大编制,圈内好友陈明真、钱幽兰及张月丽等人,均前往道贺并祝福她事业蒸蒸日上。
自从将唱片制作转由自己负责后,潘美辰便在自己租赁的大厦里,从事所有的音乐创作,为了能将歌唱当成事业,潘美辰将原先的「乐之殿」简单的职工编制扩充,并搬到更大的新屋作业。
潘美辰表示,如今的工作室,人员编制已具备雏型,除了自己担任总监一职外,尚有国内及国外经理与专司歌迷的单位,十足小型唱片公司的架式,来为自己年底赴大陆演唱出嫁。

《二》
潘美辰「乐之店」乔迁
最大心愿是明年在国内办演唱会
记者姜玉景报导
潘美辰的工作室「乐之店」昨天乔迁之喜,圈内好友陈明真、张月丽都到埸道贺,搬了新家后,潘美辰也积极进行下一个计划,她准备明年在国内办一个大型个人演唱会,潘美辰出道七年,在大陆办过四十多场演唱会,在国内办一埸成功的演唱会,是她最大心愿,最近她寻求演出场地和赞助厂商。
张月丽和潘美辰会结缘,要从七年前说起,当时张月丽在台视担任综艺节目主持人,潘美辰没有出唱片。

《三》
潘美辰的乐之殿重新开张
记者刘卫莉台北报导
潘美辰的工作室「乐之殿」,昨天举办乔迁、扩大营业酒会,一度受到挫折的潘美辰,也表明了将继续努力经营她的歌唱事业。
潘美辰表示,「乐之殿」虽只是从旧址搬到对面,跨出一小步,但对她个人的歌唱事业却是迈进一大步,「乐之殿」未来将不只为她的歌唱事业做规昼,因应明年两位新人的培植,「乐之殿」已扩大编制,不只是制作部人员扩充,还将加强宣传人手。工作室里也设计了录音间、练舞室,让潘美辰能把多年的经验传授给新人。
潘美辰还希望,在新的一年,「乐之殿」的制作小组不光是制作旗下歌手的专辑,也能和外界艺人合作,做出更多、更好的音乐。昨天有陈明真、张月丽、钱幽兰、贾静雯等人到埸道贺。

《四》
潘美辰乐之殿工作室高迁酒会
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时,选了黄道吉日,潘美辰的个人工作室「乐之殿」正式纳入新址。
一个温暖的新空间,一个新家,一个新心情,潘美在酒会上感概的表示道,真要谢谢歌迷们的支持才有今天的局面哩!
除了推出旗下歌手的工作新人之外,潘美亦表示她也开始接受另一个新的挑战哩!



The Charming Eagle is confident and invincible!
Seen hereunder with her parents at her Music Te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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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31 12:01:28 |只看该作者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四》。附图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四》
╭★☆~潘美辰~☆★╮

。节录自潘美辰官方网站的历程介绍: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
工作室「乐之殿」正式成立。」

。。。。。那麽我可以正确的说:
潘美辰音乐工作室「乐之殿」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正式成立。
正名为「乐之殿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期间曾数度搬迁〔下述資料並不順序或重覆了〕:
《一》台北市松慧路 200 巷 11-7 号 7 楼
《二》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三二零巷三二号一楼
《三》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33 号 6 楼的对面
《四》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33 号 6 楼
《五》台湾信义区正确地址不详

。节录自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三日的民生报:
「记者:你现在自组工作室,是否表示你将成为一位现代女强人?你会不会排斥女强人这个名詞?
潘美:其实我满怕「女强人」这个名詞,因为那样听起來好像嫁不出去。而我也不是刻意要替自已冠这个名詞,我只是希望能更充实、更肯定自己在做什麼,不管成功或失敗,我希望自己能去闖一闖。」

。节录自潘美辰官方网站的历程介绍:
「一九九六年三月
乐之殿首次推出「新世紀双人对唱组合~辜靖洁 & 黄浩倫」,在台湾引起一陣旋风,这是由潘美辰发掘的新人并参与制作。」

「一九九五年二月
制作香港歌手李克勤《不懂溫柔》专辑。」

。剪报的资料:
「潘美辰开始担任别人专辑的制作人~肥水不流别人田
扩大音乐工作室~成了同门师兄制作人潘美辰请李克勤入殿作客
记者梁鴻斌报导
将音乐工作室乐之殿编制扩大後,潘美辰接下的一件制作案子,便是替同门师兄李克勤的国语新作,担任半张片子的制作人。对於业务越做越大,身为老板的潘美辰,觉得唱了这麽多年,虽然一直为自己的专辑作嫁,如今将事业天空加大,自是乐观其成。

潘美辰与所属的金点唱片续约一年同时,之前以乐之殿音乐工作室替自己专辑制作的格局,如今经人事扩编後,已成为颇具規模的中型制作公司。如今对外经营接案子,在肥水不流别人田的前提下,李克勤於是成为乐之殿的第一位客人。

对制作自己的专辑,潘美辰向来是拿捏驾轻就熟,如今为他人作嫁,当然压力也就相对增大,尤其李克勤至香港歌坛地位已非泛泛之辈,制作半张专辑,从收歌编曲到配唱及制作母带,潘美辰表示,都是一场战战兢兢的挑战。

成立国际歌友会後,潘美辰公司专属的歌迷部門,几乎每天都有来自大陆的大批信件,已令潘美辰加紧脚步,计划大陆演出行程。」


。。。。。潘美辰自己的理想和理念从上述的访问与官方网站的历程介绍中我也能猜得出来吧:
潘美辰的音乐世界是绝对的精采,潘美辰永远承诺予知音最好的,潘美辰是完美的,潘美辰是永不放弃也果断坚强的。纵使到了今天,而她要成为成功的唱片制作人的心愿仍是风雨不改,她仍是努力不懈的向自己的目标奔跑。

。。。。。愿潘美辰的音乐世界满人间!




My Stupid Note: Sorry pals, I am unable to translate the Big5 into simplied Chinese as the site of  cn Yahoo Dictionery is unavailable!  Maybe I will try it in a later time:)
I have done so except the word 闖.  I cannot think of an english word! 05am 200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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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31 15:19:30 |只看该作者
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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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 21:01:59 |只看该作者
根據我手邊的資料發現,潘美辰與她的樂之殿《三》裡頭的四則新聞其實都是同一天的報導,也就是1994年11月29日潘美的樂之殿擴大經營所發布的消息.
潘美樂之殿的地址與實際上一共搬遷幾次,我並不是太清楚,可以知道的是樂之殿可以分為幾個時期:
1.藍白時期:草創階段,還沒有樂之殿這一個名稱,只是潘美為自己佈置的一個寫歌練舞休息獨處的工作室,算是樂之殿的雛形吧,設立時間是1990年潘美從星馬巡迴演唱結束後,這則相關消息在星聞往事「潘美辰&工作室」中可找到.
2.金點時期:潘美確定離開藍白,以樂之殿工作室的名義與金點唱片簽約,開始自己製作唱片,時間應該就是官方網站所指的1992年12月;1994年11月29日潘美的樂之殿擴大經營,
新聞報導裡指出她只是從舊址搬到對面,因為印象中似乎在那兒看到過潘美的公司是在金點隔壁,所以呢,不管消息正確與否,可以確定的是潘美這時的公司是開在金點唱片台北市松隆路附近的,從舊址搬到對面是在這個時候喔.
3.波麗佳音時期:潘美離開金點加盟波麗佳音後,大家都知道的樂之殿地址是在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33號6樓,基隆路是屬於台北市行政區域裡的信義區,所以97年傳出為潘美惹來房屋官司的就是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133號6樓這間房屋.
以上就是我對樂之殿歷程的推測,提供給Judith與各位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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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 09:27:06 |只看该作者
Thanks, yuki:)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Thank you for your support!
Thanks for your information, indeed, yuki!
They are truly useful for me in writing further on the subject!
Being such a new comer,
I would describe that I am not in a full picture of every aspect about Pan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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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5 06:01:36 |只看该作者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五》。附图

潘美辰与她的乐之殿《五》。附图
另一段传媒报导:    HARK 潘美辰搬新家罗!



「乐之殿」搬新家了!虽只是从旧址搬到对面而己,但这一小步都是潘美辰在歌唱事业的一大步!从前年潘美辰自组音乐工作室 --「乐之殿」,制作自己的专辑音乐,到现在「乐之殿」扩大编制,不仅空间变大了,设计多了录音室,练舞室等专业空间;更准备招收新人,将潘美辰多年的经验传授出来。

潘美辰的人缘极佳,由会场一片花海即可看出。师弟孙耀威由於须赶回香港,特别交待工作人员送一个看来极为名贵的盆裁,原来是棵假树,顽皮的孙耀威表示,这样就可以不用照顾又保持美观了。

另外一件令潘美辰窝心的是除了自己的父母及好友出席外,她所属的唱片公司 -- 金点唱片,从负责人瑶瑶到企宣人员,几乎全员到齐,彷佛一场联欢会。而现在的她亦允诺,将来一定将最好的音乐呈现给大家《文:曾咏絮》


。。。。。愿潘美辰的音乐世界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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