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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摘下面具与我共舞 [打印本页]

作者: 楊辰    时间: 2004-10-27 20:04:09     标题: 请摘下面具与我共舞

对于另一个倍受社会争议的同性恋课题,记者问我本身对它是不是有特别研究或认知,坦白说这倒没有,倒是有关影射我的新闻,早已多得见怪不怪了。我觉得现代的社会真的真奇怪,像我自己还曾经问过朋友:同性恋是不是犯法?因为知道国外有些地方甚至还容许同性恋者结婚。对于同性恋者,我自问自己可以接受,我就认识许
多男性的同性恋者朋友,而且我发现他们其实都满有艺术才华的。跟他们相处、共事,反而让我学会不去问为什么,而是如何尊重别人。因为直觉上他也觉或爱情,并不会因他们彼此都是同性而有特殊差异感觉,我想只要他们双方彼此相爱,而又不去上海对方,我们实在也无需大惊小怪,反倒是在男女双方的爱情是建立,彼此由爱生恨的案例屡见不鲜呢。我倒是质疑是否需要对同性恋者,像对青少年克药、AIDS般大加达伐呢?!

  就我自己的爱情观来说,我觉得爱一个人只要爱的真,我之所以到现在还不谈感情,那时以为还没有机会,有些媒体的记者朋友其实不了解我的生活,他们又没有跟着一起生活,可能只是因为我现在没有男朋友,就假定我"喜欢"女性的朋友呢?

  以前当我自己看到这类的新闻报道时的确很愤怒,甚至也想聘请律师代为诉讼,但朋友总是劝我说这只不过是树大招风的缘故。

  因此,我总是会不断问自己,难道身为女孩子有这种个性便不可以交朋友吗?我想演艺界的朋友对于新闻媒体这种毫无根据的攻击已经麻木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其实很可怜,因为不管男女艺人的感觉生活一旦被媒体记者披露,常常都是弊多余利,甚至原本可以平稳发展,甚至有所结果的一段感情,往往就在众人的压力下午疾而终。

  我总觉得,既然媒体记者不可能分分秒秒跟着艺人生活,如果不是互相有深刻了解,实在不应该找人麻烦,我最无法接受报道中"据说"、"传闻"等字眼,我相信这么写的记者绝不会因为写了这么一篇文章就升官、发财,但他一定从来没想过,被他这么一写,一定会害死那位艺人!

  很多年轻读者其实判断力并不是很强,面对传闻,我又不可能召开记者会自己去澄清或解决什么,只要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够了。

  也因为如此,我变得不想主动去结交朋友,甚至还开玩笑想同事们说:"你不要再跟我去看电影,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又会变成传闻中的女主角!"

  对于不实的绯闻,我的态度是,OK,大不了我不再唱歌嘛,我就不相信这样被媒体记者整到了,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呢?不论是把演艺人员说成是同性恋者,或描绘成"很烂"的人,我认为那都是不道德的事,因为去报道很模棱两可的事,就是不负责任的事。

来源:《青春速递》 作者:潘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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